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8月22日对外发布《绿色低碳先进的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一批示范项目落地实施,一批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应用,若干有利于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的支持政策、商业模式和监督管理机制逐步完善。
《方案》提出,将布局一批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减污降碳协同、示范效应明显的项目,并明确了绿色低碳先进的技术示范工程重点方向、保障措施、组织实施方式等。
《方案》分2025年、2030年两个阶段提出了绿色低碳先进的技术示范工程的工作目标。到2030年,通过绿色低碳先进的技术示范工程带动引领,先进适用绿色低碳研发技术、示范、推广模式基本成熟,相关支持政策、商业模式、监督管理机制更健全,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国际竞争优势逐步加强,为实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从内容上看,《方案》将绿色低碳先进的技术按照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分为三大类。
在源头减碳类方面,将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从加快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的要求出发,在非化石能源先进示范、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先进电网和储能示范、绿氢减碳示范等4个重点方向实施一批重点项目。
在过程降碳类方面,《方案》在提出工业、建筑、交通3个领域关键技术类别的同时,还提出减污降碳协同和低碳(近零碳)园区2个重点方向,布局一批低碳零碳钢铁冶炼示范、超低能耗建筑、综合交通枢纽场站绿色化改造示范等工程。在末端固碳类方面,《方案》提出在二氧化碳先进高效捕集示范、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及固碳示范等3个重点方向建设一批重点工程。
为强化项目保障,《方案》分别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加强金融税收政策支持和加强资源环境要素保障方面提出具体的支持举措。据悉,2023年首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同步启动,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地区报送数量不超过10个。